巡演就好像一個女人輪流和不同的男人做愛——巡演日記
【主題】
Shine on:樂隊成員閃閃發光,大受歡迎;工作成員天馬行空,顛覆自我。
You:你自己看呢
Crazy:
1, 團隊最多20個人,最少10人——不含主辦方的工作人員和我們臨時找的幫手。
2, 8場演出有6場外租了音響。其中常州的設備來自北京,深圳、廣州和長沙來自深圳。
3, 觀眾平均每場超過700人,同時大部分地方的門票依然供不應求,誰叫主唱長得帥呢。
4, 平均每場演出時間在3個小時。最少一場唱了26首歌,最多的近40首。
Prostate:完好無損,有點疼。
【各地】
1,常州。大家都非常緊張,尤其是我自己。來了很多同學和親戚,他們中絕大部分人是第一次聽我唱歌,幸運的是我父母沒看到廣告牌。一場演出的聲音好壞由四個方面決定:設備、調音師、樂隊修養、場地聲場。我們幾乎做好了前三個,卻死在第四個。當看到上海的設備不如常州,但效果卻好很多的時候我才恍然大悟聲場是多麼重要。然後想起了去年的跨年音樂會,並且確定今後選擇演出場地一定要測試聲場。對普通觀眾而言,判斷聲場好壞的一個最簡單也較片面的方法是:能否聽清楚我在說什麼。音樂上的事情我一直在學習,雖然略有收穫,但代價和遺憾依然讓人汗顏。十多年彎彎曲曲挫挫折折也是不小的樂趣。生活是自己的體會。
2,上海。樂隊第一次用上了之前研究討論很久的、魂牽夢縈的Aviom,紛紛表示這他媽才是監聽!適應的這麼快是因為我們平時排練就使用Jamhub。誠摯建議有條件的同行嘗試一下,尤其是當你想聽清楚大家在台上彈了什麼屌東西的時候。上海演出另一個驚喜是MAO的燈光師在事先幾乎沒有溝通的情況之下做出了讓我們驚訝的燈光效果。
3,義烏。去年11月安排巡演路線的時候,寧波城門口酒吧還不確定今年的工作安排,為了保險我們定了義烏。出發前我給大家客觀的描述了隔壁酒吧的音響條件,有了這個心裡準備,大家反而放鬆享受美味和陽光。最後出人意料的表示義烏是此次巡演最難以忘記的(他們都是第一次到義烏)。值得一提的是史指導千里赴會,熱情洋溢的輸給我一雙鞋子。說起這個,我就情不自禁的想起史指導那張屌臉。
4,杭州。用老遲的話說,杭州從來沒讓人失望。我第一次外地演出就是杭州(那次演出我認識了家駿),2005年5月和劉威(貝斯)、杜威(鼓)參加“春”音樂節,我們演的第一首歌是《梵高先生》,大家的尖叫現在還記憶猶新。我們三個人作為一個樂隊有500塊錢的演出費,那時候從南京到杭州的單程汽車票是102元。然後是2008年第一屆西湖音樂節,接著09年1月單刀赴會,10月動物兇猛,以及2010年西湖大雨音樂節。
杭州總是給我留下美好的回憶——除了出租車和吃飯排隊。杭州總能做出一些精緻但又不輕浮的玩意。杭州總是讓人笑讓人感慨。我想老遲也是愛杭州的,不然他媽的怎麼老是在杭州碰到他呢。可唐葉眉去哪裡了,沒有人向我說起這個事情。我也沒有去西湖春天吃飯,我差不多可以忘記了。
對酒球會很抱歉,王滌先生長一直希望我能去那演出。但介於諸多客觀因素,這次演出還是放在了酷電,王滌先生對此也表示了理解和支持。我想如果大家處事的時候都少一點感性,那麼事和人可能都會有新的發現。
5,深圳。老余說08年在深圳演出的時候也是打不起精神,是不是深圳的觀眾就是比較文靜呢。我想不應該吧,記得09年我一把吉他來彈唱的時候還有哥們跳水呢,應該只是巧合,巧合的是兩位吉他手突發大感冒,巧合的是王春先生那天也在深圳。所以我決定說一下為什麼唱“有一個傻逼在中國的南海邊畫了一個圈”。
A,讓人民過上好日子是國家領導人的本職工作,無需感謝。相反,幹不好你就得滾蛋。優勝劣汰是自然規律,公平競爭是文明社會的精髓。國家領導人僅僅只是一份工作,人民是他的雇主。
B,雖然和毛臘肉統治時期相比,鄧先富治理下的中國有了常足進步,但這樣的日子還遠不能叫好日子,所以更不該把他作為神靈讚美。
C,在經濟建設方面鄧先富沒有智慧,只有毅力。“摸著石頭過河”不是謙虛,而是他客觀的自我評價,或許還有給自己的行為留下言論後路的考慮。畢竟毛臘肉死翹翹之後近20年,鄧先富在經濟建設方面的失誤是有目共睹的。所以,我始終認為所謂的“總設計師”純屬扯淡。
D,鄧先富推行改革開放的動機首先不是為了讓人民生活的好,而是擔心共產黨會因為國家落後失去政權。即,他不是一個有“愛”之人——這點目前還沒有找到足夠的證據。如果這個觀點正確的話,那麼我們也就可以理解他為什麼不推行真正的政治體制改革。因為對於中國而言,所謂的政治體制改革,說一千道一萬,就是一句話:結束共產黨一黨專政。中國至今不是一個文明國家的最重要原因就是其落後到令人髮指的政治制度。
E,當然會有人反對,說“雖然鄧先富有先天缺陷,但在那個時代,他做的已經很不錯了”。這麼說沒問題,我也知道,如果換作別人可能還不如他。可是,我覺得如果鄧先富有足夠的學識和胸懷,他完全可以做的更好。比如推動政治體制改革,比如使用橡皮子彈,就像蔣緯國先生所做的那樣。只不過這一切沒法重來,只能就就事論事。另外,我們不能用“B也傻逼”或者“B更傻逼”來反駁別人說的“A是傻逼”,尤其在政治領域。因為魔鬼的政治體制會讓每一個政治人物變成魔鬼。
F,如果不考慮先進性,陳鳥籠其實在計劃經濟領域有相當的造詣。作為黨內“市場”和“計劃”的代表人物,同時又是老一輩無產階級殺人犯,鄧好比一個蹩腳的駕駛員,陳卻是一個頂尖的馬車夫。這是閒話,祝他倆幸福。
6,廣州。第一次去廣州的時候翁慶年還住在赤崗,那年我們25歲風華正茂。白天他去上班,我坐在窗口看書。進城路過南方日報社,一個夏天都沒聽懂“請從後門落車”。想起來都是猛烈的陽光和黏糊糊的空氣,想起來就是黃埔軍校空蕩盪的天空。十年就像珠江上的一片垃圾,轉眼過去了,不管我如何回憶也填充不了時間帶來的空虛。海珠大橋豎起了圍欄,站著啃完半根甘蔗。每年都會去廣州,每次都和翁慶年在六運小區喝杏仁茶,這次茶還在,翁慶年搬走了。哪裡才是我們的歸宿呢。
7,長沙。一開始我們對蜉蝣存在溝通上的誤會,隨著接觸的深入,大家相逢一笑。從休閒角度而言,長沙是僅次於義烏的愉悅,以至於大家都不想提前去武漢。每天醒來去街上轉轉,喝杯咖啡,吹牛的吹牛賭博的賭博。太陽出奇的好,不冷不熱,姑娘出奇的多,不咸不淡。這個城市和我沒什麼關係,好像又有些關係。對於長沙,我最英明的決定是帶了音響,雖然它不是四場虧損裡最多的一場。
8,武漢。武漢顯然演的不好,因為硬件的缺陷,聲音和其他幾場沒法比,尤其在舞台上,我們6個人只有4支監聽音箱。我聽不清楚自己的聲音,很多時候只能憑感覺瞎吼,也不能拿著話筒亂動,因為舞台小樂器多,很容易引起嘯叫。去年跨年我在那麼大心裡壓力的情況下唱了41首歌還能談笑風生。武漢唱了不到40首就累的和狗一樣差點吐血,所以好設備對主唱的體能是非常有幫助的。除此之外VOX作為主辦方還是很專業。這也是為什麼三次巡演都有武漢,而且都在VOX的原因。只是前兩次都是一個人彈唱,不像現在隊伍龐大,對設備的要求高。
如果每個城市都有一個VOX和生命之餅,或者都有一個小酒館和聲音玩具,那麼中國的音樂不會是現在這樣。如果中國的音樂從業人員和中國打麻將的人一樣多,那麼中國的音樂也不會是現在這樣。這年頭還在中國唱歌,還在中國做樂隊,要么是其他事情幹不了,要么是真正熱愛。你能分辨嗎,反正我不能。
【我的錯誤】
1,審批。做一個合格的公民一直是我的理想,所以籌備巡演的時候我想過按照土共的法律法規申請審批每一場巡演——就像跨年一樣。支持的理由如下:
A,這是應該做的。
B,不用擔心演出被行政部門強制取消。
C,一旦出了事故,可以降低自己的責任。
D,以身作則規勸其他同行以後一起這麼做。
反對的理由如下:
A,如果政府要取取締演出,它不會在意你手續是否齊全。比如去年的蘇州草莓音樂節。
B,審批除了低三下四燒錢,忍氣吞聲作揖,不會對演出安全有什麼實質性的幫助。
C,很多livehouse的硬件根本無法通過審批,同時主辦方肯定嫌麻煩不願意審批。
D,最主要的是:我不知道演出會來多少人。在一定“觀眾數量”之下的小型演出是不需要報批的,而且各地對這個數量的要求不一樣。比如南京是600人。讓我如何操作呢。
這次僥倖過關,沒出現被取締或者觀眾受傷等情況。可是,我想以後還是要把審批提上每次演出的準備議程。我們不能一直依賴運氣,不能一直知法犯法。
2,個稅。按照現在的情況,我需要給這次巡演繳納個人所得稅,並且說服每個合作夥伴一起繳。我曾經在2010年去地稅局申請過繳納個人所得稅,那個經歷是我一輩子的恥辱,我深深的為這個國家感到羞愧,深深的對稅務部門憤怒。關於這一點,大家可以參考羅永浩先生在西門子冰箱出現問題而向各有關部門提出“正常、合法渠道”時的遭遇。如果你覺得這些誇張,那麼不妨親自試試去有關部門申請一件事情。
從此之後,我決定土共一日執政,我一日不主動繳納個人所得稅。執法部門可以查我,可以像對艾未未那樣罰我,甚至73條。我不怕,我不服,我不妥協。另外說一句,政治問題非政治化處理是江澤民提出的,並且至今是土共對待持不同政見著的首選方法。我只能說,無恥!
3,版權。無論在哪個國家,不管是誰,如果他要在一場演出中(不管售票還是不售票)演唱版權不屬於自己的歌都要走流程、並且付費——除非得到對方的免費授權。吳登華律師耐心解釋和指導,有兩種辦法可以解決問題:一,如果版權擁有者加入了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以下簡稱音著協),那麼可以向該協會申請,並繳費;二,如果版權者沒加入,那麼找到該版權的代理結構,或者和作者本人聯繫溝通。此次巡演的8首翻唱曲目中只有兩首(《春天的故事》和《千年等一回》)在音著協的網站上可以查詢到(《真的愛你》,《牆》等歌曲不在我們翻唱的計劃之內,都是臨場決定,也沒經過排練。所以不可能事先去解決版權問題,雖然試圖解決的結果是一樣的)。
如果版權人授權音著協代理,則:
A,收費標準為:座位數×評價票價×4%。在我早期的預算裡面,這次巡演面臨很大虧損風險,這樣額外的增加支出我非常憂慮。
B,需要在演出前10日提出申請並繳費。但演出前10日我根本不可能知道會有多少票房收入。
C,我要說服自己音著協不是紅十字會,不是科技打架基金。
版權授權音著協的6首歌(4首羅大佑,1首郁冬,1首生命之餅樂隊)。結果如下:
A,找不到羅大佑的版權代理機構,我通過一個或許能聯繫上羅大佑的朋友代我聯繫,至今沒有回复。
B,請朋友代我向郁冬諮詢此事,朋友說,包在他身上,我沒有再跟進。
C,直接給吳維電話,吳維表示完全沒問題。
出發前幾天,翻唱版權讓我一直處於焦慮之中。您千萬別說:嘿,逼哥你已經不錯了,最起碼你在考慮這個問題。不是這樣的,朋友。侵權就是侵權,不能因為我逼不得已而侵權就情有可原,不能因為別人不介意被侵權我就情有可原。可以後怎麼辦?我喜歡唱一些我喜歡的歌。一方面要控制現場的情緒,不能臨時翻唱,一方面決定翻唱的必須完成版權授權。我會一直面臨這個讓我糾結問題,我非常希望能有一個簡單可行的方式讓我在版權法規定的要求下交版權費,或者得到授權。
現在,我非常誠摯,非常嚴肅的向這麼多年來被我翻唱的版權人致歉。並且,歡迎大家向我索取你們該得到的版權費。這是發自肺腑的。我希望每個人都從自我做起,從一點一滴的小事做起,尊重版權。
順便說一下,《我愛南京》中翻唱的歌曲,我都在音著協填過單子,交過費用,沒有繳費的也得到了作者的授權,比如張瑋瑋和姚東林。即使《冬妮婭》的版權不在音著協,他們還是要求我繳費,因為他們說他們會把這個錢代交給作者。而且,如果不繳,他們不會給我開一個版權合法的證明,沒有那個合法的證明出版社不會給我開光盤複製許可,沒有這個許可壓盤廠會拒絕生產,或者我和壓盤廠一起承擔“非法製作音像製品”的罪過。
4,總而言之。僅從法律層面來說,這個國家的糟糕之處在於守法的程序太複雜,太扭曲,太沒尊嚴。而大部分人完全沒有法律意識,並且也沒得到違法的懲罰。
【感謝】
1, 老林、老邰、老遲和劉威指手畫腳的電話指導。
2, 上海陳志勇、杭州廬山、深圳董豐盛。
3, 深圳後青年、長沙蜉蝣文化、長沙謎藏咖啡。
4, 各地接受我們採訪的普通人。
5, 吳登華律師、陳景、麥田、老狼、晴朗、王大腸、老莊、家駿、江蘇省演藝集團。
6, 湯臣藝術基金和老羅英語培訓。